【导语】: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(集团)是宝安区教育局直属学前教育集团。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招聘教研员+报账员公告详见正文。
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(集团)招聘公告
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(集团)是宝安区教育局直属学前教育集团。办学规模为1+2+3模式(一所核心园+两所分园+三所成员园)。
因工作需要,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教职工,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;
3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4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5.符合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的相关要求;
6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7.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
不予接受报考
1.受过刑事处罚、党纪、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2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3.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、肄业生;
4.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;
5.现役军人;
6.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;
7.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
教研员
分配至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总园或分园
投递邮箱:hcjdzxyeydefy@163.com
1.年龄40岁以下;
2.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士及以上学位;研究生报考须本科或研究生至少有一个学历层次为学前教育专业;
3.本科学历报考者还须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经历,主持过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;
4.同等条件下,获得过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区级及以上的名师、骨干教师称号优先;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奖者优先;有课题研究、论文发表、教研能力突出者优先;
5.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。
报账员
分配至安居家园幼儿园
投递邮箱:3155565775@qq.com
1.年龄40岁以下;
2.具有财会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;
3.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;
三、报名指南
1.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(公告9月15日发布)
2.报名材料
(1)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(附件1,下载报名表,打印并签名);
(2)身份证;
(3)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;
(4)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及查验证明;
(5)工作经历证明(模板见附件2)、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;
(6)承诺书(模板见附件3);
(7)无犯罪记录证明(查询时间为2025年8月-9月)。
3.报名方式: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,有意者请将幼儿园所需报名材料扫描或电子版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件,投递至岗位指定投递邮箱。邮件主题命名为:报名岗位-姓名-学历-联系方式。
4.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,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,否则取消聘用资格。
5.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,确保能及时联系;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。
四、资格初审
1.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;
2.资格初审合格人员,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。
五、面试
1.具体时间、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(或电话)另行通知;
2.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,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择优确定体检人选。
3.面试结束后,将通过短信(或电话)通知面试合格人员,并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。
六、体检
体检时间、地点等另行通知。
七、考察
1.体检结束后,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。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,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;
2.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,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,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。其中:第(1)(6)项材料收原件,(2)至(5)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;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;
3.因放弃体检或体检、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,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。
八、聘用
拟聘人员考察合格,且不违反国家、省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、回避等相关规定的,办理聘用手续。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、社保缴费、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参照深圳市相关文件标准执行。
九、有关说明
(一)拟聘人员分配到所报考集团的各公办幼儿园工作,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(二)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,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,岗位设置试用期,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继续聘用;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,取消聘用,解除聘用合同。
(三)招聘相关资格、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,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。
(四)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,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,请于工作日9:00-11:30,14:30-17:30致电咨询,咨询电话:0755-27888590冉老师。
(五)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(集团)各园负责解释。
附件(电脑上点击下方蓝字可下载)
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(集团)
2025年9月15日
